秦王朝灭亡的主要原因是对人民施行暴政,繁杂的赋税、徭役和兵役,残酷的刑法,使人民无法忍受,生产力水平遭受严重危害,进而导致人民揭竿斩木起来抵抗暴秦。

秦朝灭亡的原因

1、政治隐患。秦国灭六国,并没给予六国残留势力以相应合理处理,采用完全压抑和夺走的方式,完全摧毁,当然除了秦国旧地,东方六国的残存势力依旧在地方占主导地位,而且充满复辟仇恨和冲动,六国不认可秦国,政治方面处在尖锐对立,秦国也不愿分享一部分政权获得支持认可,彼此都没有妥协的欲望,只需秦国统治略有减弱,六国便趁势而来。

2、另一方面,秦律是一部社会转型期的法律,不可避免地仍会保存一些过渡性的封建制度残余。例如:俘虏身份为奴隶;一些犯罪者或相关人员籍没为奴婢;奴婢子女世袭为奴;奴隶能够买卖赏赐;主人刑杀奴隶,奴隶无控告权,官府亦禁止受理,坚持控告者有罪;这些规定显然有保护以扩大奴隶制残余的倾向。

3、那时的统治者,特别是秦始皇以后及其秦二世胡亥,对百姓横征暴敛,杂税诸多,徭役厚重,在如此长时间艰难的生活下,大家开启了反抗,极其典型的就是陈胜吴广农民起义,这次起义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农民起义,都是较有规模的一次起义。